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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岭孤寺】(全)

fu44.pw2014-12-04 11:43:39绝品邪少

正文               野岭孤寺作者:石砚                (一)  这是一座野岭,曾有人烟,又无人烟。  这是一座孤寺,曾有香火,又无香火。  荒山野岭人迹稀少,又正值日落黄昏,更无人光顾。早已破败的山神庙里,却有一人正在忙活着,他就是乞儿土狗子。土狗子本在城中行乞,为什么这么晚了,却一个人呆在这荒山古庙?这得从昨日说起。  昨天,土狗子无意中探听到刘镇的王员外家娶亲,这是乞儿们最喜欢的事。  于是,他便偷偷摸摸一个人从栖身的破窑里出来,急火火直奔刘镇。  王员外家有的是钱,不会在乎多一个吃客,何况这种大喜的日子,最不能得罪乞丐,所以,土狗子不光讨到了吃喝,因为得着信儿的乞丐不多,王员外还特地赏下了酒来。这不是,本来肚子里就没食,怎么禁得起半斤烧酒,一来二去就喝多了,躺在刘镇外边一棵大树底下一觉就睡到了今天中午。  醒来一看,日头已在头顶,问一问,足足睡了一圈儿。看到家家户户都在买肉,突然想起今天立秋,急忙爬起来就往城里跑。干什么,因为早几天就得着消息,今天要杀胡家寨的三名响马。  对于吃了上顿没下顿的乞丐来说,怎么还有心思看杀人呢?这话本来不假,如果是杀别人,土狗子也许不关心,但要杀这三个响马,他可就不能不关心了。  因为这三个人他都见过,人家还赏过他银子,而且那位三当家的还是个十七、八岁的大姑娘。  那姑娘生得要多美有多美,白净净的一张脸,瘦溜溜的身子,挺挺的胸,翘翘的臀,还有细细的小腰儿,土狗子在乞丐里差是年轻力壮的,一看见那姑娘,这心里就痒痒。自从那次见过,土狗子每天都在幻想着把这女响马娶来作他的乞丐婆。  三个响马被官军破寨擒获是不久前的事,一听说这事儿,土狗子就每天琢磨着那个美丽的女响马,不知衙门里会怎样判她。一方面,他不希望她死,那么一个美人坯子,死了真是太可惜了;另一方面,他又盼着她死,因为只有砍头的时候,他才能再看见她。  「我真混!」土狗子一边跑,一边打自己的嘴巴子,早就知道今天要杀这女响马,早就憋着这一天早早在法场占个靠前的位置,好再看一看那让他魂牵梦绕的姑娘。可怎么偏偏是今天,自己被一壶马尿给灌懵了,直到这时才醒,按照时间算,此时恐怕已经人头落地了。  土狗子急火火跑到城门口,见成群的人在往城外涌,心里说:「完了,真的晚了。」再看城楼上,几个兵丁正将一颗人头挂上旗竿。仔细观瞧,那人头虽然已失了血色,却还能看出柔和的轮廓和秀丽的眉眼,可不正是那个女响马,两年不见,应该已经是二十岁上下的女人了,也不知嫁人了没有,也不知没了头的尸身在哪里?  土狗子心里懊悔不已,急忙拦住了一个老者:「老伯,借问一下儿,人杀完了?」  「杀完了。」  「尸首呢?」  「在法场呗!怎么,你同他们有亲?」  「不是。」  「那问尸首干什么?想给他们收尸?就凭您这家底儿?」老者看着土狗子的一身破烂衣裳,怎么可能有钱替死者收尸呢,再说,那是响马,避之犹恐不及,谁敢替他们收尸哪?  土狗子也懒得同他多说,道了一声谢,头也不回地往城里走。他知道,法场一般都设在南城的闹市口,所以进了城就急急忙忙往南城跑。到了闹市口,人早就走光了,除了当街地上那三大滩血之外,已经没有任何迹象说明这里刚刚杀过人。  「唉!晚了晚了!」土狗子心里不住骂自己这不争气的谗嘴。活了这么大,还是头一次遇上杀女人,而且还是那样年轻漂亮的黄花闺女,自己盼了好多天,怎么就偏偏今天喝得酩酊大醉!真他妈的!!!  土狗子仍不死心,找了个正在附近乞讨的同行,一打听,尸首已经被杠铺的用车拉着往城南走了。  土狗子知道,这是把尸首拉到城南乱葬岗子去了。重罪死囚不准收尸,都拉去乱葬岗扔掉。城的四周各有一个乱葬岗子,相距最近的也有二十来里。一般砍头的把脑袋扔到城北,尸首扔在城南,或者一个城东一个城西。而凌迟的则把人头、内脏、躯干和四肢各抛一方,目的就是要让犯人尸首不全。  土狗子鬼使神差,连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就快步往城南追,一直追出城外二里多路,才远远看见那辆拉着尸体的毛驴车。土狗子追到离那车十来丈远的地方,怕别人注意,便放慢了脚步,装作若无其事地缀在后边。  毛驴车不紧不慢地走着,车前头坐着两个四、五十岁的人,那一定是杠铺的伙计。车上边头前脚后顺着三具尸体,各用一张旧苇席卷着,从后面可以看见死尸的脚。其中一具尸体的脚明显比另两个的小,而且穿着绿色绸裤和同样颜色的绣花鞋,鞋上还带着绒珠,一看就知道是个女的。  这条路比较萧条,只有稀稀拉拉的不多行人,那些女人和胆小的男人看见尸车,都远远地躲着,只有少数胆大些的才站下来,看着驴车从身边走过,分明也是对那两只女人的脚感兴趣。  又走了二、三里,驴车拐上了去黄土岗的路,因为黄土岗是专门丢弃犯人尸体的地方,没有人会到这里来,因此根本就没有路,驴车几乎是在一人深的蒿草中艰难行进。土狗子怕被车上的人发现,不敢跟得太近,只得顺着被驴车压倒的荒草远远跟着,一直跟到那片乱葬岗子上。  所谓乱葬,根本就算不得葬,只是把尸体往那儿一扔,连埋都懒得埋。这里有成群的野狗,只要活人一走,立刻就蜂拥齐上,用不了一袋烟的功夫,死尸就会被啃得只剩下骨头了。  土狗子躲在草里看着两个杠铺伙计把那三具死尸一个个从车上搬下来,在一堆一堆的白骨中间找个空地摆成一排,然后上车原路返回。听着声音渐渐远去,那群野狗却还在远处站着不肯过来。土狗子知道,野狗的鼻子和耳朵都很灵,自己躲在这里,杠铺的伙计没有发现,却瞒不过野狗。  这些野狗是靠吃死尸活着的,害怕活人。不过,这么多的野狗在一旁守着,土狗子还是有些恐惧,所以,他右手拿着打狗棍,胡乱舞动着,迅速向那三领破席靠近。  到了跟前往下一蹲,眼睛紧盯着那些虎视耽耽的野狗,空着的左手一抓那捆席的绳子,向上一拎,就把那女尸连席子扛在肩上,然后急忙往旁边西侧的小土坡上走。头也不回地爬上坡的半腰,听到坡下吵成一团的狗叫声,知道野狗们都去抢着啃那两具尸首,并没有追赶自己,这才停下来略歇了歇脚,想了一想,然后继续向西翻过土坡,再走出两里来地,就到了这座破山神庙。                (二)  破庙已经不知荒废了多少年,不光神像看不出个样子,就连门窗的框子都朽了,糟烂的木头烧火都点不着。庙前的小路也已经很久没有人走,满是乱草。  土狗子从庙后墙上倒塌的缺口进去,来到后院,把苇席筒往大殿后的墙下一放,自己也坐倒在墙边,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稍微缓过一点儿劲儿来,扭头往那席子里面一看,正看见那两只绣花鞋。  那鞋虽然沾了不少土,但还是有八成新,要是卖了怎么也能换几天窝头吃。  狗子凑过去,一手握住那女尸一只细细的脚腕,一手把鞋脱下一只揣在怀里,见里面是一只白色的罗袜,这东西卖是卖不出去,不过洗一洗拿去送给那个十六、七岁的小女乞儿,说不定能让自己摸摸她的屁股也不一定呢。想到此,顺手把那袜子脱下来,却露出了一只纤巧的小脚儿。  那时候民间并不强迫女人裹小脚,练武的就更不用说了,这女人脚虽然小,到底还是一双天足,所以,尽管不是三寸金莲,但赤裸了却白白嫩嫩的,比三寸金莲更好看。  土狗子一阵冲动上来,也顾不得那脚洗没洗过,臭是不臭,把两边的鞋袜都给她脱了,捧在脸前头就是一阵猛舔。舔过半时,自己起来跪坐在地上,把那脚放在自己膝头,一手扶着,另一手往上撸那绿绸裤的裤腿儿,见那小腿圆圆的,滑滑的,看得他不停地乱摸。  然后,土狗子爬到席筒那头儿往里看。脑袋自然是没有了,席子里面露出个瘦瘦的肩膀,只剩个血糊糊的脖腔子,脖子两侧各有一股麻绳呈前后方向平行勒过肩膀。那肉雪一样白,羊指一般细,多少还能看见一点儿乳房的边缘。  土狗子从小生在乞丐堆儿里,看见的就是两手黑炭,一脚污泥,哪里见过这等阵仗?心立刻扑腾腾狂跳起来,脑袋瓜子嗡嗡直响,也顾不上扛着一个人走出三、四里的疲劳,一轱辘爬起来,去解那捆席的两道绳子。  因为是死囚,吝啬的杠铺想多省点,只用了很短的绳子,所以系的是死扣,并不曾想过这里还有人打算给解开。土狗子费了半天劲,指甲都快抠断了,也不行,便从腰里拔出一把刀来割。  一个乞丐还有刀?那当然,别看乞丐穷,可吃饭的家伙得有,不过那可不是什么正经八百的刀,是他从人家讨来一块锈铁片,自己在河边石头上磨的,本身没有钢,自然锋利不到哪里去。割了几下,还是不行。  土狗子只得趴在席筒子上,用牙啃那绳扣,也不成。最后,他爬起来,把那绳子往席筒两头一撸,十分容易地就把绳子弄掉了,你说他傻是不傻?!  绳子一去,那席子就靠本身的弹性张开了,露出里面那一具无头的女尸。这一次土狗子可看真了,那女人光着上身儿,露着半截雪白的肉,反剪着双手,胖胖的胳膊被那绳子一勒,一段一段跟那藕节似的。瘦瘦的上体,细细的小腰,胸前挺着两只勃勃的奶子,铜钱大的乳晕,尖尖的奶头,泛着淡淡的灰褐色。  土狗子迫不及待地扑上去,一把就抓住了那姑娘两只奶子,一揉,一攥,软软的,瑟瑟地抖动。狗子的心都快从腔子里跳出来了,脑袋晕晕的,不住地摇着头,用力眨着眼睛,好让自己清醒一点儿。  可是,越是想控制自己,就越是控制不住,土狗子只感到脸红耳热,下面胀得象铁棍子一样,不由自主地就扯了自己身上那块破麻袋片,身子一歪倒在那席子上,把个冰凉的女人揽在怀里,一边使劲儿用自己的胸脯贴着她的奶子,一边用手搂住她细细的小腰儿,顺势向下滑到她的屁股上。  女人穿着薄薄的绸裤,又滑又软,透过那薄薄的织物,传递过新死女人那富有弹性的肌肉的感觉,土狗子用力摸着,把手从后面伸进她的裤裆里,用手指探索着她后面那个洞穴的柔软感觉。他又趴起来,急火火地扯开她那红裤带,三拽两拽,就把那绿绸裤给扒了下来。  那个时候还没有发明三角裤,都是空心穿裤子,所以裤子一脱,姑娘就完全被解除了武装,变得一丝不挂了。那姑娘比普通女子略高些,两腿修长,因为练武,所以两条大腿圆滚滚的,既结实又丰满,带着女人特有的脂肪的感觉。扁平的小腹下那三角地带生着一丛黑色的卷毛,半掩着两片厚实的肉唇。  土狗子早已按捺不住,急忙分开那两条玉腿,把脑袋钻进去,用手指分开她两片蚌肉往里看。  土狗子年纪不大,也没有玩儿过女人,甚至连乞丐妹都没有动过,自然也没有见过女人的这个地方,所以,他对那个地方十分感兴趣,把脸凑近了仔细看。  只见两片厚厚的、颜色微暗的蚌肉外侧稀稀拉拉地长着卷毛,内侧紧连着颜色更深的另两片小一些的肉褶,肉褶前面的联合处生着一个豌豆大小的凸起,而肉褶内则是微有些潮湿的深深的洞穴。那地方虽说色彩并不鲜艳,但象花一样十分诱人。  土狗子没学过肏人,肏猫肏狗可常见,虽说他笨,这种事倒还十分聪明,就知道这女响马的那个洞穴是给男人肏的。于是,土狗子抖擞起精神,自己跪在那姑娘的腿子中间,三整两整就把自己给整进去了。  你还别说,虽然这女尸四肢已经凉透了,可这阴户里边却还保持着相当的温度,不过是干干的,土狗子也不懂得弄些唾沫润滑,就那么干着插,居然也肏了二、三百下,然后,他就觉着下身儿一阵过电的感觉,一股热流直冲了下去,全身的毛孔都张开了。  俗话说得好,同房十里病,十里同房死,这土狗子从城西赶到城里,又从城里赶到城南,还杠着七、八十斤的一个人走了四、五里山路,在这种情况下发泄一通,不死也得脱层皮,也就是他还年轻,那也累得把一个身子趴在那姑娘赤条条的胸前喘,半天没爬起来。  一直这样趴了一个时辰,天已黄昏,这才感觉缓过一点儿劲儿来,肚子里开始咕噜噜乱叫。你想啊,从头天中午到现在,连水都还没喝上一口,不饿才怪,可让哪儿找吃的去呀?!这荒山野岭的,离城得有七、八里,就是离最近的村子怕也得三、五里吧,土狗子此时体力严重透支,站起来都打晃,怕是没力气走去讨吃的了。  土狗子看看身下已经僵硬的姑娘心里想,她要是个窝头多好,吃了她就有力气了。这么一想,突然就发现这是个不错的念头,从前坐在茶馆外头讨吃食的时候听里边说书的讲《水虎》,那个什么孙二娘就卖过人肉馒头,听说是当黄牛肉馒头卖的,味道应该不错,这小女响马生得这般标致,肉应该也不错,只是……  管他呢,填饱肚子要紧!  土狗子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强打精神爬起来,找出自己那把铁片儿刀,在石头上蹭了蹭,用手指头试试,快了不少,然后便觑着那女人的尸首琢磨,不知该从哪儿下手。  想来想去,还是觉着那两块溜儿圆的大屁股肉厚,便将她搬着翻过来,自己坐在她腰上,将那铁片儿刀往她屁股蛋子同大腿间那条褶皱处一捅,三下两下就把姑娘的半边屁股给割下来了。  且把割下的肉放在席子上,左右划拉了些落在地上的枯树枝子,寻来自己东讨西要弄来的半个火镰和一小块燧石的头儿,搓一点儿火绒子打了半晌,天都快黑了才把火点着。  就着那火,把一块女人的臀肉架起来烘烤,听着人油滋滋的乱响,土狗子觉得那简直是仙乐,闻着人肉的焦味,土狗子也把它当成了龙肝凤髓,逗得他馋虫乱动,也不管火候够不够,生生歪歪地就啃着吃了。  吃了这块肉,就觉着有了力气,可是意犹未尽,又把女响马那半边屁股也割下来烤熟吃了,还觉不过瘾,想再把那两条大腿上的肉吃了,可肚子怎么也盛不下。  虽说这女响马不胖,可再怎么说,臀大肌也是身上最大的两块肉,连脂肪加起来,怎么也有三、四斤呢,一顿都给吃了,还能不饱?土狗子撑得站起来都费劲,勉强扶着墙起来,腆着个肚子连夜下了山。  第二天土狗子听见人说,城南的山神庙里发现一具无头女尸,被人奸了,还割了屁股,地保已经到衙门里报官去了。土狗子知道是那个女响马被人发现了,心里吓得直发慌。  奸尸可是犯法的,土狗子不敢在城里呆了,跑到城北十来里的胡家镇。后来听说衙门里去了那山神庙查勘,从裹尸的席子和捆绑的手法上看是在法场上被斩首的女犯,叫牢里负责剥衣服捆人的牢头们来认,认出死尸是被斩首的女响马。  你想啊,这么年轻美貌的一个小妞儿,亲手剥了她的衣裳捆绑,还能不仔仔细细地把那光溜溜的身子看个够,什么斑呀、痣的,别人不知道,扒衣裳的还能看不清么?!  从现场的痕迹上看是个乞丐干的。查案的老爷说,这女贼丢在乱葬岗子上是让野狗吃,同被乞丐吃没什么两样。她是女响马,不算人,要是能因此救活一条人命,也算她到死为别人做了一件善事,说不定就不用坠十八层地狱,还有脱生成人的机会呢。  土狗子知道,这件事儿这么着就算过去了,便又回到了城里乞讨。等日子久了,才敢把那女贼的罗袜拿出来送给那女乞丐,果然就得她睡了一夜。又过了些日子,土狗子把那绿绸裤和绣花鞋又拿出来卖,却被人抓住,说是他偷了人家的东西,给送了官。  大堂上,县大老爷惊堂木一拍,土狗子也顾不得丑,忙把一切都招了。老爷就是那个在山神庙查勘的官儿,听土狗子这么一招,赶紧把当时行刑前负责剥衣裳捆人的衙役叫来一认,果然是那女响马的东西。土狗子也没看出老爷是怒还是笑,只是叫人把那东西往土狗子眼前一扔,说了句:「让他滚吧!」便退了堂。  这件事大家都知道了,那死人的裤子和绣鞋就没有人敢买,乞丐们也都拿这事儿当话把儿取笑土狗子。不过那个女乞丐却觉着土狗子挺不错,敢吃人肉,那可是「凉山坡英雄」式的勇敢行为,何况他还上过堂,见过县太爷呢?于是,女乞丐就公然穿上了女响马的鞋袜和裤子,成了土狗子的乞丐婆。  后来平西将军出征,土狗子投名参了军,出去打了两年仗,全须全尾地回来了,竟然有了钱,买了几亩薄田。因为作过乞丐,所以脸皮厚,只要能赚钱,什么都不在乎,很快成了本地一个大户。他同那乞丐婆生了一个土狗崽子,土狗崽子后来出了海,又生了崽子,那个有名的扁扁就是土狗子的玄孙。虽然有脸皮的厚的传统,也怕人家提起当年他祖宗的那件丑事,所以一直不敢回来。                【完】